2017河北张家口市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执法辅助23人公告

来源:张家口桥东区人民政府 2017-04-20 15:00:09
  张家口市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经桥东区政府同意,张家口市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岗位
 
  拟招聘行政执法辅助岗位A类21名,性别不限,从事行政执法及综合事务辅助工作;
 
  拟招聘行政执法辅助岗位B类2名,性别不限,从事执法全过程影像记录、采集、整理、保存等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症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二)特殊条件
 
  1.年龄:18至28周岁(1989年1月1日一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及相关要求:
 
  行政执法辅助岗位A类,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行政执法辅助岗位B类,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广播电视编导、设计类相关专业。
 
  3.户籍或生源地:张家口市(含县、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l.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参加各种违法组织或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提前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同时可登录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zjkqd.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l7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一5:00。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张家口市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教育科(地址:五一大街14号,联系电话:2061370,2017236)。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证明);
 
  (4)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报名时现场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采取现场答题写作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分不同岗位从高到低排名,按照与录用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进入职业心理测试环节。
 
  5.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24日公布,可在张家口市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栏查阅。
 
  (三)职业心理测试
 
  1.职业心理测试时间:2017年4月25日上午8:30。
 
  2.职业心理测试地点: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3.职业心理测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测试时由考官现场提问,满分100分,时间5分钟。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60%、职业心理测试占40%,分不同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聘用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进入体检名单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3:00公布,可在张家口市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栏查阅。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的为准。
 
  3.体检不合格的,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于复检仍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表需在报名地点领取。领取时间及交回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
 
  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履行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由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继续聘用。
 
  五、工资标准
 
  执行张家口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保险部分的费用,此工资标准根据张家口市区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单位缴纳五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必须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收取资料费且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学校、机构进行培训、辅导。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笔试、职业心理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上述招聘的辅助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四)此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张家口市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口市桥东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8日
 
  附件:报名表.do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