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事业性岗位招聘141人公告

来源:奇台党政信息网 2017-04-19 16:27:19
  奇台县2017年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村(社区)警务室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奇台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14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奇台县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具有奇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


  3.在奇台县公安机关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在岗的警务辅助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8.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9.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0.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和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


  4、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定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为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奇台县2017年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25日。


  2.报名地点: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奇台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由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涉及户籍、工作经历等时限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


  4、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40元。


  (二)笔试


  1.笔试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3)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加5分;


  (5)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加10分。


  3.报名及加分提供的材料: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和地(州)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书;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须提供任职文件和立功相关证明;


  (4)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须提供奇台县公安局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在岗的证明材料。


  加分以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依据,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在报名时没有提供加分材料的,不再加分。


  笔试成绩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查询。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1.体能测试人员确定。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1000米跑。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须2项达到合格标准:


  1、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有一项达标即可,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2.女子800米和男子1000米测试合格标准,待体能测试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1.领取体检通知书。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低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岗位实践


  岗位实践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期一周。岗位实践结束后,不合格的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七)公示


  依据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岗位实践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建立正常的工资晋升机制。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职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7211268


  附件:2017年奇台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奇台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 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奇台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