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布尔津县公安局招聘521人公告

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 2017-04-19 16:26:18
  2017年新疆布尔津县公安局招聘便民警务站协警人员521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夯实维护稳定警力基础,经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公开招录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协警521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


  4、身高165CM以上;


  5、户籍、民族不限,优先录用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7、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在部队服役期间,违反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受过部队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人员;


  3、因违纪被公安机关清退的协警人员。


  二、具体要求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4日起;


  地点:布尔津县公安局政工室


  2、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两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疆以外户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二)工资待遇


  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每月工资4000元(含五险),统一配发协警制服,提供伙食、住宿。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关注布尔津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布尔津公安”和布尔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sdsgwy.com/city/list-buerjin-1.html)。


  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局政工室0906—6532097


  监督电话: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906—6529011


  布尔津县公安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