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福海县教育系统招聘171人公告

来源:福海县人民政府 2017-04-19 16:19:32
  二0一七年福海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和保育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福海县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双语教育,深入推进教育惠民政策,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疆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2名,保育员89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


  2、招聘新疆户籍或内地户籍在新疆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认可的学历。中专学历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为师范类毕业,不限专业。


  5、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要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的,经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3、招聘职位见见附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汉语水平考试MHK等级证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吋照片2张。


  (二)笔试


  1、笔试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统一用汉语文字命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5月13日,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时间2017年5月18日—19日 ,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统一组织,到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伪造学历,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对在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管理方法


  招聘教师实行岗位购买,专任教师工资按照每月4000元(包含五险、公积金)标准发放,年底绩效、取暖费等按照一定比例参考发放,之前已招聘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保育员工资按照每月1500元发放,每年发8个月。


  新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及招聘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至26日


  报名地点:福海县教育局人事办


  报名联系电话:0906-3470753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根据自治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


  2、保育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限女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由各幼儿园自行招聘。


  附件:2017年福海县幼儿园招聘双语教师、保育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