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招聘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 2017-04-19 11:27:16
建三江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建三江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于2014年成立服务大厅,负责建三江管理局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现有情况,需要招聘3名工作人员。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计划招聘人数:3人。招聘岗位:业务初审岗位、业务复核岗位。


  三、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4、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和金融专业,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建三江管理局辖区户口;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00


  3、报名地点: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0454-5790294,联系人:李 霞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


  (2)毕业证;


  (3)学位证;


  (4)会计从业资格证;


  (5)高考成绩单或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录取名册;


  (6)身份证及户口簿;


  (7)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


  (8)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考试


  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基础》、《经济法》)、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考试日期为2017年5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日期为2017年5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管局机关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


  (五)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工资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