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7-03-31 15:21:10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院发展的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1998年教育部首批设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10年3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立足船舶、服务军工、面向社会”为办学定位,“以人为本、质量立院、特色创优”为治校方针,半个多世纪以来,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各级各类人才5万余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年龄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


  (二)岗位条件:


  (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2.网上预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铁桥南村2号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行政楼306室,电话027-84803730)。


  (三)报名要求


  1.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采取网上预报名方式。


  需提交的资料:(1)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在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中打开链接下载填写);(2)本人简历;(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认证证书或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注: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采取网上报名的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rsc@mail.wspc.edu.cn,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字样及“岗位序号”(如: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岗位1)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学历认证说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由本人进行注册,在线验证并打印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认证信息。硕士研究生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认证信息。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人员拟定


  在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结合报名情况,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教学(工作)能力、综合素质拟定面试人员范围。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面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面试采取试讲、综合素质考察、实践操作考察的方式,其中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试讲(占总成绩的40%)、实践操作考察(占总成绩的60%)两个环节,其他岗位的面试包括试讲(占总成绩的60%)、综合素质考察(占总成绩的40%)两个环节。


  面试各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当场打分,在计算总成绩时按规定比例进行折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1. 试讲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工作)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2. 综合素质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由应聘人员抽选测试内容,围绕抽选内容进行自述,并回答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提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3. 实践操作考察


  应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实践操作考察。实践操作考察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操作和设备故障排查等方面的能力。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体检、综合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报考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公示、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校园网人力资源网站上(http://rl.wspc.edu.cn:8011/)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学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等资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审批。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4804769(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武汉船院2017年专项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武汉船院).xls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