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153人公告

来源:白山市政府(长白山之窗)网 2017-03-15 14:58:08
  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现将2017年白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白山市首批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3人。其中市直47人,抚松县10人,靖宇县67人,长白县2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至1999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3月1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 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8:30至3月31日11:30。


  2.请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8以上版本浏览器、google chrome、Firefox浏览器)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bs(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招聘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红底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5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岗位。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8:30至3月31日15:3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


  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3月31日15:3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0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8:30至4月1日11:30。


  2.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的岗位缴纳报名费25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8:0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资格条件复审和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和免笔试直接面试两种方式,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实行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为《通用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通用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范围参见《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3.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原件,于2016年4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浑江区长白山大街翠柏路1号1010室)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优惠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市民政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长白山之窗(白山市政府网站)或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拟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长白山之窗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跟踪关注网站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免笔试的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拟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县(市、区)的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7年3月15日,即到2017年3月15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和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的资格复审截止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灵活采用结构化、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景模拟等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请及时关注考务网站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有笔试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 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长白山之窗(白山市政府网站)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面试成绩顺延到小数点后第3位或第4位,以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通过第二轮面试确定。对于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有笔试的岗位在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或免笔试的岗位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部门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或考察期间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白山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取消(放弃)聘用资格的岗位除招聘单位提出要求并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自愿放弃应聘的岗位原则上不再递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需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请所属地市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同时,积极鼓励“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之外的其他高校优秀毕业生,尤其是白山籍高校毕业生到白山工作,市、县(市、区)两级要结合本地实际,在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培养选拔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重点向白山籍高校毕业生倾斜,强化人才激励和保障,提高人才吸引力,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来白山创新创业。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bs.lss.gov.cn);


  白山市政府(长白山之窗)网站(http://bs.jl.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可登录长白山之窗、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咨询电话”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439-5081257


  4.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439-3257868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439-3292661


  5.政策咨询电话:


  0439—3257868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0439—3255855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9—7234648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9—8258317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9—6230786  中共抚松县委组织部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中 共 白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