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烟台牟平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40人公告

来源:牟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3-14 13:06:33
  2017年烟台市牟平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牟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0名,用于组建区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烟台市常住户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6年3月27日至1997年3月26日之间出生的),男性;


  (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在读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正阳路368号)服务大厅一楼东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三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报名现场首先进行目测,看是否符合招用条件规定的身体基本条件,然后进行其他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始终,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交纳40元考务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如达不到招考计划数1.5倍,可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有关证明材料包括:1、转业、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转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有A1驾驶证、厨师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已就业人员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下载附件2)。


  加分项目:1、转业或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2、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笔试成绩加5分;3、有A1驾驶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4、有厨师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项目不重复加分。


  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期间未及时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在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笔试时间、地点请于4月6日登录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考试内容:法律常识、政治理论知识、时政方针等,满分100分。


  四、体能测评


  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有关项目选项执行。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体检与考察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生中出现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照退伍复员军人、有A1驾驶证、有厨师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共党员、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等条件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员确定后,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区人社局会同区林业局对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行为以及档案、学历、身份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公示名单录用。


  七、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区林业局委托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确定续聘或解除合同。每年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统一食宿。


  录用人员日常工作和管理由区林业局负责。


  录用人员的基本工资为2225元/月。每年防火期11月至次年5月实行浮动工资制度,工资上限为基本工资的1.5倍,由区林业局考核发放。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35-428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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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名登记表.xls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