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临沧市临翔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来源:临沧人社局 2017-03-13 15:52:43
临沧市临翔区2017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临沧市临翔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报临沧市人社局批准,决定专门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人,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年限:除临翔区中医院招聘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外,其余岗位均招聘2017年毕业生。


  ●临翔区一中招聘教师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四)身体健康;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翔区中医医院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9:00—11: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


  (二)临翔区商务局、临翔区一中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9:00—11:00。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西区田径场。


  (三)临翔区交通局、临翔区工业园区管理中心、临翔区住建局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9:00—11:00。


  报名地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体育教学楼3楼。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提交资料。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岗位设置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筛选符合条件人选。


  (二)组织考试


  1.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与应试人员不得低于1:3比例进行开考,如达不到1:3比例的需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2.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试人员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签订就业协议


  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约定相关事宜(其中违约金不得低于6万元人民币),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自觉履行协议。


  (四)资格复审和组织体检


  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按协议时间到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条件和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对应的岗位按招聘空缺处理。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的,在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相应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


  五、相关事宜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回收等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的考生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3—2166462


  招聘组联系人及电话:


  临翔区交通局:高瑞芳13529627197


  临翔区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徐德胜13529611330


  临翔区住建局:李小军13618837776


  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翔13988335792


  临沧市临沧翔区中医医院:曲源13988306600


  临翔区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郭正伟13908834588


  临翔区一中:李贵林13759320160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