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09 16:34:35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0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适合男性。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50)。
 
  2.报名地点: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312办公室(塔山路105号);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3801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3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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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