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09 16:32:29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 5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百年办学历史中形成了“传承宁波商帮精神,培育现代商帮人才”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有经管学院、智能电子学院(汽车服务学院)、现代模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传媒学院、明智学院、创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研究中心、智能家电中心和模具工程中心等3个独立科研机构,共有2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成教学生8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639人,专任教师396人(具有“双师素质”占75%),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6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7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4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发至rsczp@zjbti.net.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载;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励或有发明成果、专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资格初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核
 
  公开招聘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前,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技能水平证书、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技能运用能力等教学、科研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之和,满分100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次进行资格复核。考核和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至诚楼 401办公室
 
  邮    编:315012
 
  网    址: http://www.zjbti.net.cn/
 
  E—mail :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 系 人:支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附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