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7-03-01 15:57:08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涵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具有参政党的地位,与中共合作,参与执政。
 
    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举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
 
    政治协商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最主要的政治内容和组织形式。
 
    政治协商是统一战线的形式之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存在的政治基础是四项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二、中国的参政党
 
    中国的参政党是中国的民主党派。
 
    中国的民主党派是指那些成立于1949年之前、致力于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同时在中国共产党推翻国民党统治的过程中明确支持中国共产党、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权、反对国民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能够存在下去的政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八个民主党派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基本特征。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中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简称民革)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以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以及其他人士为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
 
    1947年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第一次联合会议在香港举行。1948年1月1日,会议宣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
 
    民革成立以后,参与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为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员,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革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建立和健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在国家的改革开放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始终以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鞭策和激励自己,是民革的光荣传统。
 
    民革历任主席为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李沛瑶、何鲁丽、周铁农。
 
    截至2012年6月,民革在全国共有30个省级委员会、267个市级委员会、52个县级委员会,共有党员101865人。
 
    中国民主同盟
 
    (简称民盟)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1月16日,张澜在重庆公开宣布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
 
    民盟历任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蒋树声。现任主席张宝文。
 
    截至到2013年底,民盟共有成员24.7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4.1%,普教界占31.6%,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占5.8%,科学技术界占9.1%,医卫界占8.5%。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408个。
 
    中国民主建国会
 
    (简称民建)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民建成立后,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1948年,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5月1 日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民建第一、二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黄炎培,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胡厥文,第五、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孙起孟,第七、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成思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陈昌智。
 
    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现有成员14万多人,大多数为经济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人士。其中,有3338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6637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3709人担任区、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还有4152人担任各级特邀、特约监察员、检察员职务。
 
    中国民主促进会
 
    (简称民进)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性质、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民进创始人是抗日战争时期留居上海的部分文化教育界进步知识分子和工商业者,主要有马叙伦、王绍鏊、周建人、许广平、林汉达、徐伯昕、赵朴初、雷洁琼、郑振铎、柯灵等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在敌伪统治时期,他们与中国共产党人一起,坚持抗日救亡斗争。抗战胜利后,他们积极参加反内战、争和平,反独裁、争民主的爱国民主运动,并根据斗争需要,于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正式成立了一个以 “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的政治组织,定名为中国民主促进会。
 
    民进中央历任主席是马叙伦、周建人、叶圣陶、雷洁琼、许嘉璐。现任主席是严隽琪。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民进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组织,有市县级组织 335个,基层组织6816个,会员13.3万余人,平均年龄50.5岁。全会成员中有各级人大代表2066人,各级政协委员11600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62人,全国政协委员80人;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920人。
 
    中国农工民主党
 
    (简称农工党)
 
    1930年8月9日,国民党左派领导人邓演达在上海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成立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1935年11月10日改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1947年2月3日改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
 
    农工党主要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农工党历届领导人和主席为邓演达、黄琪翔、章伯钧、季方、周谷城、卢嘉锡、蒋正华、桑国卫。现任主席是陈竺。
 
    目前,农工党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党员总数12.56万人。
 
    中国致公党
 
    (简称致公党)
 
    中国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
 
    中国致公党由华侨社团美洲致公堂发起,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建党以来,致公党致力于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关注民族独立和祖国富强。抗日战争开始后,致公党号召广大党员投身抗日,积极支援祖国的抗日战争。1947年5月,致公党在香港举行第三次代表大会,进行改组,从此走上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立新中国,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陈其尤、黄鼎臣、董寅初、罗豪才。现任主席万钢。
 
    目前,致公党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广西、福建、云南、四川、江苏、浙江、辽宁、湖南、安徽、山东、海南、贵州、湖北、陕西、河南等省、市都有地方组织。
 
    九三学社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1944年底,一批进步学者为争取抗战胜利和政治民主,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与民主科学精神,在重庆组织了民主科学座谈会。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1946年5月4日,在重庆正式召开九三学社成立大会。
 
    九三学社中央历任主席为许德珩、周培源、吴阶平。现任主席韩启德。
 
    截止2012年底,九三学社有30个省级组织,289个设区市市级组织,27个县级市组织,5236个基层组织,全国社员总数已达132000余人。社员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共有1938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共有10029人,担任县处级以上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共有1042人。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简称台盟)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1947年11月12日,台盟在香港成立。新中国成立以来,台盟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推动盟员和所联系的台胞,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贡献。
 
    台盟历届主席为谢雪红(女)、蔡啸、苏子蘅、蔡子民、张克辉。现任主席林文漪(女)。1987年至1992年,台盟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实行主席团制,主席团执行主席林盛中(1987-1988年)、蔡子民(1988-1992年)。
 
    目前,台盟在18个省、直辖市建立了组织,现有成员2700多人。
 
    三、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参政议政
 
    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与国家重大政治问题和国家机构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具体事物进行的协商主要采用以下一些形式:
 
    (1)、民主协商会。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开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就将要提出的重大政策、方针与民主党派人士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2)、高层谈心会。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自己的需要,不定期地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小范围的谈心,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和想法。
 
    (3)、双月座谈会。由中共中央主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但重大事件随时通报。
 
    (4)、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可以随时就国家大政方针和具体的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或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
 
    (二)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框架下,由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在政协会议上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民主党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具有民主党派成员身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检查实行监督;民主党派的成员通过应聘担任政府的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来发挥监督作用等。
 
    (三)民主党派的成员被举荐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一定职务
 
    各个民主党派一般均有少数成员被中国共产党举荐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1、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领导人人选,国家省级行政区划的变动,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关于统一祖国的重要方针政策,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地方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种活动等。
 
    2、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情况,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种活动等。
 
    3、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
 
    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原则
 
    凡赞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党派和团体,经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得参加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
 
    个人经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亦得参加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
 
    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上级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
 
    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决议,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通过政协的各种会议、组织和活动,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权利。
 
    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的议案,应分别经全体委员或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通过。
 
    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对会议的决议,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政协的资格。
 
    (四)全国委员会
 
    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在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现任的全国委员会由34个单位组成,即: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委员共2196人,常务委员290人。
 
    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全国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并设立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五)地方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
 
    地方,均设立人民政协组织。
 
    目前各级地方委员会3000多个,委员50余万人。
 
    人民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各级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产生办法、职责、主要工作机构的设置等,与全国委员会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