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27 15:31:35
  2017年吉林省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招聘公告(6人)


  根据工作需要,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文字编辑职位 3名、网站技术人员1名、视频编辑技术2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男性,身体健康。


  5.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熟练掌握计算机科学,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2017年珲春市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报名地点设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职业资格证书、2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2017年珲春市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登记表》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其他媒体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五)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发放时间2017年3月9日,地点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事业单位管理科。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面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


  (三)笔试结果会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布。


  五、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体检。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劳动报酬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 个月,月工资额参照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学历按月发放,工资由市财政支付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十一、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下列网站,同时我们会在招聘群中随时发布相关信息。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sbj.hunchun.gov.cn/


  珲春人才网


  http://rc.hc433.com


  珲春示范区网站


  http://www.hunchun.gov.cn/


  珲春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hcrczx


  掌上珲春微信公众号:QQ2386684433


  看珲春微信公众号:hcswxcb


  政策咨询电话: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0433-7517601。


  附件:2017年珲春市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