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普洱市景东县卫计系统招聘紧缺人才11人公告

来源:普洱·景东网 2017-02-23 11:20:47
  普洱市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卫计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状况和空编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7年我县卫计系统计划紧缺人才招聘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1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共招聘医药学类和理工学类专业技术人员11人,其中县人民医院4人(临床医学3人、计算机1人),县中医医院6人(临床医学2人、中医3人、计算机1人),县疾控中心1人(预防医学1人)。


  二、招聘的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热爱卫生事业,无公安前科。


  (二)近三年(2015、2016、2017年)普通招生计划医药学类专业毕业,未被任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2015、2016年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2017年毕业生须有院(系)的证明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二)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9:00报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程序


  1.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现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式提问,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及技能知识。


  3.面试时间:15分钟以内。


  4.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并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到景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东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景东县人民医院办公室:0879-6221327


  联系人: 谢老师,电话 18187909555


  景东县中医医院办公室:0879-6223430


  联系人: 刘老师,电话 13987946686


  景东县疾控中心办公室:6230026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18988393599


  (二)查询网站


  景东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网址:pejd.xxgk.yn.gov.cn.


  普洱景东网,网址:www.pejdw.com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