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17-02-20 10:42:18
  原标题:承德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承德市2017 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市将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标后,市直补助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550 元。
 
  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的基本生活,我市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乡低保水平变化而调整的动态机制。根据承德市2017 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市将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标后,市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5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 元。此外,对于因公牺牲人员、离休干部的遗属以及遗属中孤老、孤小人员,考虑到去世人员的特殊贡献以及遗属实际生活困难,还出台了倾斜政策,对上述人员在正常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即每人每月660 元。调整后的遗属补助标准于自2017 年1 月起执行,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文件精神,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去世后,其直接供养的、没有经济来源的亲属,包括父、夫年满60 周岁,或未满60 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母、妻年满50 周岁,或未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未满16 周岁,或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妹未满16 周岁,或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