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7-02-09 16:56:56
  2017年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安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其中男17名,女3名)。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男性年龄在20-35周岁、身高165CM以上,女性年龄在20-30周岁、身高158CM以上;


  (四)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二)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其他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择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实行合同制管理。


  (一)发布公告


  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四楼开发区城管局综合科(兴伟家具城后门前行50米处,市内可乘坐8路、12路、17路、18路公交车到达);联系人:华英、高雪;电话0851—33243432。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书(驾驶证、会计从业资格者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2份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5.领取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2月20日至2月22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6.笔试。笔试由开发区城管局牵头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7.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退伍军人优先。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在开发区城管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9.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政审时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0.公示。考核合格人员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11.录用。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开发区城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协管员签订《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协管员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2.管理和待遇。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括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间聘用工资按150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后,与协管员签订《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协管员聘用合同》,工资2500元(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本方案由开发区城管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城管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43432


  附件: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