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慈溪市司法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慈溪人才网 2017-02-08 16:24:49
  慈溪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用工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17年2月1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4、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好的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和其他要求,详见下表(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联系电话:63960734。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720办公室(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一号综合楼7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一寸免冠照1张。
 
  4、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主要测试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5、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考咨询电话:63960734。
 
  (三)招聘事宜由慈溪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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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docx
 
  慈溪市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慈溪市司法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