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宏观调控-经济常识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7-02-08 10:29:24
   事业单位考试经济常识:国家的宏观调控
 
    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
 
    一、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1、市场的调节作用不是万能的
 
    (1)市场的调节作用不是万能的,市场不能对社会各个领域都起调节作用。如国防、治安、消防等公共消费的供给。还有对于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的特殊产品如毒品、枪支弹药,不健康的书刊也不能由市场来调节。(2)还有一些领域市场调节并不起作用。。即使在市场调节可以广泛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也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
 
    2、市场本身固有的弱点和缺陷。首先,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一方面,市场主体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会在市场上产生一些不正当的经济行为。另一方面,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也容易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其次,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容易造成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经营决策的盲目性,从而造成社会经济的波动和资源的浪费。再次,市场调节还具有滞后性,这种滞后性的调节也必然会导致经济的波动和资源的浪费。
 
    二、宏观调控的目标与手段
 
    国家的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控制和调节。
 
    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增长是国家宏观调控最主要的任务与目标。
 
    国家的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1、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经济手段包括经济杠杆与经济政策和计划,其中经济杠杆: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利率、汇率、工资、资金等
 
    济政策如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开发性扶贫政,。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等,不仅指明了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而且有相应的措施保证。
 
    2、法律手段:是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手段。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是具有法制性。因此,市场经济也叫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善的法制。
 
    ▲为什么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善的法制。
 
    运用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维护经济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调整社会经济关系,规范生产经营者的活动和市场秩序,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
 
    ▲为了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和法规。在企业管理方面,有企业法、劳动法、价格法、税法破产法;在企业生产经营方面,有合同法、市场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对企业的经济监督方面,有计量法、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等;同时还建立了各级经济司法机构,专门负责经济案件的调查和审判。
 
    3、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指示、指标、规定等行政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手段。
 
    ▲行政手段的作用:行政手段的作用具有直接、迅速的特点,但行政手段必须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也不能片面强调和过多的运用。
 
    ▲计划经济条件下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宏观调控有什么区别?前者具有直接、微观的特点,更多地使用行政手段;后者具有间接、宏观的特点,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
 
    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各有所长,各具特色,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宏观调控手段的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