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治常识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7-02-07 21:24:04
   事业单位考试政治常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
 
    一、基本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其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二、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或“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了它与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不同的。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港澳台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它的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根本准则。
 
    四、民主党派
 
    在中国,除了中国共产党以外,还有被统称为民主党派的八个政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党,它们在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