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必看:宪法考点直击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7-01-22 17:01:49
  事业单位考试中,法律是最让广大考生头疼的,对于很多很多考生来说,法律很陌生,难度又大。对于法律的复习诀窍,绝大多数需要理解,短期内提分也很不容易,但是法律中宪法这一板块的提分很有效果,技巧就是两个字,一个字是记,另一个字是准。要求考生不仅要记,还要记得非常准确,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下面事业单位考试网就通过5道题目检测下大家所学。
 
 
  1.根据我国宪法,国家主席缺位时由( )。
 
 
  A.副主席代理主席职务
 
 
  B.副主席继任主席职务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务
 
 
  D.中共中央总书记代理主席职务
 
 
  1.【答案】B。中公解析:根据宪法第8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2.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2.【答案】A。中公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之一是,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注意区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产生人员的不同。
 
 
  3.依照宪法,( )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央军委主席
 
 
  D.国务院
 
 
  3.【答案】B。中公解析:根据宪法第6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第94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选项C错误;根据第92条规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选项D错误;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国家主席向谁负责并报告工作,所以答案A也错误。
 
 
  4.马克思主义称为“法律的法律”的是( )。
 
 
  A.民法 B.刑法
 
 
  C.行政法 D.宪法
 
 
  4.【答案】D。中公解析:本题考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的特征。马克思曾用“宪法——法律的法律”来说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5.在国家制度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直接决定国家发展总方向的是( )。
 
 
  A.国体
 
 
  B.政体
 
 
  C.阶级专政
 
 
  D.国家形式
 
 
  5.【答案】A。中公解析:在国家制度中,国家性质(国体)具有决定性意义,它是国家制度的核心,直接决定国家发展总方向。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