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省中医院 2017-01-20 16:46:30
  河北省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中医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脑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中医院: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家级“三级甲等”中医院。临床、医技科室达50多个,开设专科专病门诊50多个,床位数有1200张,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竭诚为患者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有本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省中医院拟公开招聘康复、脑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河北省中医院主页(http://www.hbszyy.cn/),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我院的人事处报名,并按规定要求交纳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有学历毕业证书) 、学位证、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55元报名费。(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②专科毕业证③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④护士执业证书⑤其它相关证书)到我院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如有虚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医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审查资格条件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公布的招聘信息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的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等情况严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选。
 
  (二)考试
 
  1.初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面试
 
  1.技能考核、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核、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技能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单位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10%、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由我院对确定的拟招聘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体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中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附件一:《河北省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二: 《报名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河北省中医院(heet://wwww.hbsz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方式。
 
  六、其他事项
 
  1、所有纸质报名材料,不退还。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省中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方案由河北省中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11-69095016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
 
  邮政编码:050011
 
  河北省中医院
 
  2017年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