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石阡县林业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网 2017-01-16 16:34:15
  2017贵州石阡县林业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为保持林业局办公楼环境卫生,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招聘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孙传良(石阡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百刚(石阡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马廷明(石阡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马廷明同志负责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我局实际,招聘的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负责林业局办公楼内的清洁卫生。由石阡县林业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县城的户籍的公民;


  2、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


  3、热爱清洁卫生工作,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40以上50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岗位安置的条件;


  7、失业后并交清养老保险金。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林业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56-7622367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一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1、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根据工作量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的补助。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局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石阡县林业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