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1-09 17:09:59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综合管理。
 
  二、选调条件
 
  (一)宁波大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
 
  (2)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且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完整填写《镇海区发改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本人编制情况的材料、工作业绩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到邮箱316544734@qq.com,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需携带资料原件于面试当天到所报考单位接受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限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址: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1-702)。报名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对象。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结果,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了解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反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2016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我局研究后决定。
 
  (五)考察
 
  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局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对象须在10日内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的证明,如未能出具视为主动放弃。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我局研究后决定。
 
  (六)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商调函发出30日内仍未办妥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按选调人员总成绩作相应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调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6274658;
 
  联系人:魏老师,俞老师;
 
  电子邮箱:316544734@qq.com;
 
  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1-702。
 
  (四)详情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gov.cn/)
 
  附件:镇海区发改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