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奇台县委政法委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公告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2017-01-06 16:40:02
  奇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加强县委政法委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奇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现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


  一、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全疆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 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 中共党员和从事法律工作者优先;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奇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2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相关资料


  3.报名要求:报名须认真填写《奇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携带或邮寄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是公务员身份的,须提供本人公务员录用表、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可直接到奇台党政信息网(http://www.xjqt.gov.cn)、奇台县党建网(http://www.qtdj.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4.报名及邮寄资料地点和联系人


  联系单位:奇台县委政法委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李刚 电话:0994—7215095


  手机:13899605860;邮编:831800。


  (二)资格审查与体检


  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选调单位组织参选人员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参选资格。


  (三)岗位实践与评定


  体检通过后由选调单位安排参加为期一周的岗位实践考核,岗位实践考核期满后由选调单位会同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参选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对岗位实践考核优秀者,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办理选调手续


  拟选调人员报经县委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奇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过程中其它有关事项,请关注奇台党政信息网(http://www.xjqt.gov.cn)、奇台县党建网(http://www.qtdj.gov.cn)


  附件:奇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奇台县委政法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奇台县委员会政法委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