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钦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来源:钦州人才网 2016-12-23 15:15:24
2016年广西钦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钦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招聘岗位(共12名)


  (一)钦州市环境保护局技术人员5名;党建文秘1名;财务人员1名;


  (二)钦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技术人员5名。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耐心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怀抱一颗热爱环保事业的心。


  五、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一)钦州市环境保护局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1、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监察工作病症;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从优。


  (二)钦州市环境保护局党建文秘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党史党建类相关专业从优。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钦州市环境保护局财务岗位要求: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熟悉word、excel及财务办公软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优。


  (四)钦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技术岗位要求:


  1、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监察工作病症;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从优。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到邮箱:qzhb.gov@163.com,并在简历上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前。


  (二)审查: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前。


  (三)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聘用:根据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月。


  (五)待遇:正式聘用后,3万元/年(包养老、医疗、工伤、事业保险)。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基本工资的90%执行。其他待遇参照钦州市环境保护局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联系人:黄国建 联系电话:0777-2825624


  附件:钦州市环境保护局应聘工作人员个人信息填写表(20161025112818).doc


  钦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