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宣城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宣城人才网 2016-12-14 15:19:02
  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简章


  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全市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


  合同制消防员30名,表现良好的从中选2名班长,1名副中队长。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军队和公安法规及规章制度,热爱消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管理,保守秘密,政治审查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选择),且应有拟聘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及有特长人员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体格检查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身体条件。


  4、男性,年龄18—25岁(1991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不低于1.62米,五官端正,无刺青,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退伍老兵在部队表现非常优异者年龄可延至28周岁。


  5、同等条件下,退役消防士兵、取得消防职业技能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 19日- 2016年12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宣州中队中队部(昭亭中路181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隔壁)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人员需提供退伍证),消防职业技能资格证(加分项)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不退);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初审通过后,凭身份证于12月26日到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宣州中队二楼中队部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参照《宣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对招用人进行政审。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用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用


  1、集中培训一个月后进行考核,正式录用后由市劳动局社保机构派遣至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工作。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据《安徽省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准军事化的日常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依据《安徽省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解聘。


  六、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管理,凭工作年限和考核成绩授予等级,凭等级确定工资待遇。初级消防员月基本工资2000元,300元绩效考核奖金(班长700,副中队长1000)。试用期三个月(含一个月集训时间),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含500元绩效考核奖金)。


  2、伙食享受与现役士兵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安徽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住宿。


  3、正式录用后,签订2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4、每年度享有20天休假时间,在执勤力量充足条件下,实行轮休制。


  宣州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