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宁波江北区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08 17:06:34
  宁波市江北区公开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储备一批优秀青年干部,根据我区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选拔一批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专业拟选拔35名。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放宽到本科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过院级学生会部长级或党团组织副书记及以上职务,不含社团、宿舍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机构;
 
  2、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3、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三、选拔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9时—12月14日15时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公开选拔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6年12月13日9时—12月15日15时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综合测试
 
  招聘单位将在上海、武汉、杭州三地设置综合测试点,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试。请考生就近选择测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测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参加测试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履历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学校盖章的,请各位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根据综合测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
 
  1、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个人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不足选拔指标的,是否递补以及需要递补的数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确定。
 
  2、拟录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正式毕业后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3、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4、人员正式录用后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5、咨询电话:87652783、8766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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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江北区公开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数量及专业。docx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