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晋中平遥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来源:平遥党建 2016-12-06 14:51:53
  2016年晋中平遥事业单位招聘39名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2016〕42号)、《晋中市2016年推进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指导意见》(市组通字〔2016〕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全部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2013年以前(含2013年)选聘考核合格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2、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4、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违纪处理。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考生持相关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
 
  报名地点:平遥县委组织部421室。
 
  3、要求:报考考生需持报名表(电脑填写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大学生村官在职在岗情况及聘用时间、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提供的材料和本人档案等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纪检、综治和卫计等部门的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申论成绩×60%。笔试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不得录用。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六、确定加分分值
 
  县招聘领导组对符合下列情形的大学生村官可以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加分,并确定加分分值。
 
  1、大学生村官在岗每满1年加3分;
 
  2、担任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累计每满3年加3分(在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当选村委主任及在同期进行的村党支部换届中当选或任命村党支部书记,且现正常履职的视为满3年);
 
  3、被组织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4、创业项目获得农业部门“示范合作社”称号或科技部门“星火计划”项目,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
 
  5、担任过“两代表一委员”,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
 
  以上五项加分项目,每个单项只计算一个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五个单项得分相加为最终确定的加分分值。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1月底。
 
  县招聘领导组根据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大学生村官本人提供的印证材料,对加分项目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核实,确定加分分值。对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大学生村官任职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招聘领导组将重新核实;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上加分分值为最终成绩。
 
  七、考察
 
  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招聘领导组派出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审核考生档案,对档案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征求纪检、综治和卫计等部门的意见。经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察主要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八、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确定,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九、公示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遥党建网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查证不具备录用资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岗位分配和办理聘用
 
  招聘人员岗位分配,按照成绩优先、岗位需求、组织决定的方法进行。具体分配办法和程序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岗位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平遥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0354-5623009 5623838
 
  中共平遥县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