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2-01 15:09:41
  浙江省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为加快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中国科学院作为科技国家队的支撑引领作用,满足长三角经济迅猛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三方领导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于2004年4月20日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协议。
 
  经过十年发展,宁波工研院构筑了宁波、乃至浙江人才技术新高地,建设了支撑、服务、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了以新材料开发为核心、向上游规模产业化装备技术和下游新材料应用技术延伸的创新链条;营造了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在与企业结合和打通产业化道路上,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形成了自身特有的发展优势;成为“长三角”区域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于一体的新型的创新研究机构。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注:学历学位、职称、中共正式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和劳动合同。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recruit@nimte.ac.cn的邮箱,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后请于12月7日电话确认接收。
 
  3、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8日
 
  我单位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初选没有通过的应聘者将不再通知,且不退回相关的申请材料,敬请见谅。
 
  4、会计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院地合作管理岗位根据以往招聘情况,认定为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前程无忧网站(http://www.51job.com/)上发布。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6年12月9日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http://hr.nimte.ac.cn/)的“最新动态”栏目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面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http://hr.nimte.ac.cn/)的“最新动态”栏目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专业技能,考察应聘者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及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核成绩以及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http://hr.nimte.ac.cn/)的“最新动态”栏目公布公布。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http://hr.nimte.ac.cn/)的“最新动态”栏目公布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邮编:315201
 
  网址:www.nimte.ac.cn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599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和咨询电话:0574—86688065、13819854361
 
  联系人:何老师
 
  附件: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