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南市体育局招聘安置2014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简章

来源:济南市体育局 2016-11-04 14:06:46
  济南市体育局招聘安置2014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简章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体人字﹝2007﹞412号)、省体育局等六部门《山东省实施〈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细则》(鲁体人字﹝2009﹞48号)及山东省体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14﹞112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招聘安置济南籍2014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安置范围


  本次招聘安置范围是获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且被省体育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列入2014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范围、选择招聘安置且未被各县(市)区招聘安置的济南籍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安置岗位数


  本次招聘安置根据济南市体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数和岗位需求制定,拟招聘安置岗位数为10个,均为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安置计划是: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4个;济南市皇亭竞技体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6个。


  三、招聘安置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市体育局按照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安置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体育局直接通知退役优秀运动员本人,现场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参加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的面试。其中,朱佳妮、李琪两名退役优秀运动员获得了全运会冠军,根据鲁体人字﹝2014﹞112号文件中“获得全运会冠军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原输送市、县(市、区)企事业单位或省属事业单位接收的,原则上确定招聘岗位后直接考核聘用”的精神,经我局局党委研究,朱佳妮、李琪两名同志不参加本次招聘安置的面试环节,直接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市体育局根据面试结果,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8名及朱佳妮、李琪共计10人为考察体检人选,经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聘用;同时,结合各单位实际岗位需求及运动员专业情况,确定具体聘用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定于11月15日9:00至16:00在济南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天桥区清河北路11001号,乘坐31路、130路公交车在“黄台家纺城”下车西行100米路北)进行。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招聘退役运动员报名表》(现场领取)、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安置。对于报名成功、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9:00至12:00;面试地点: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学楼(天桥区清河北路11001号)。应聘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根据本次招聘安置的工作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时间为每名考生1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8名,连同直接进行考核的2人,共计10人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在确定前8名时出现成绩相同者,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然后按分数的高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侧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市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并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直接考核聘用的2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则不再递补,招聘安置岗位相应核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斌斌


  联系电话:0531-66608332


  济南市体育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