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职业病医院事业单位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的通知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1-30 14:19:39
  2016年新疆职业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公示及体检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职业病医院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安排,现已完成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现将报考人员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5日。


  1、报考人员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简称《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一寸近期彩照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北京时间9:40分到达自治区职业病医院门诊楼4楼学术厅集合(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68号),统一前往体检地点。请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公示》中备注信息,提前准备,按指定时间到达,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约500元左右,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另行安排体检。


  5、体检当天空腹,提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少吃油腻及甜食。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0991-4535017


  附件:2016年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doc(下载)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