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衡水桃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来源:桃城区人社局 2016-11-24 13:26:03
  衡水桃城区公安消防大队2016年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市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具有衡水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人员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消防文职人员16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2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身体健康,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21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计算机、汉语言文学、法律、建筑、土木工程、消防工程专业者优先录用,具有驾驶证人员优先录用。
 
  (四)能操作常用的计算机办公软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招聘程序
 
  按照计划制定、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布名单、录用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进行每项环节的时间将通知到每名报名入围人员,请注意手机短信提示。
 
  六、人员录用及管理
 
  (一)经初审、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人员统一进行至少1个月集中培训,由消防大队组织。培训合格后,由消防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报到。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由人才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期为三年,人员待遇参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行[2012]168号)、《关于规范调整全市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经费保障指导标准的通知》(衡财行[2013]61号)有关标准执行。
 
  (三)派遣到公安消防大队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有关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安消防大队日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保险、奖励、培训、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对于入岗一年以上未取得消防岗位资格的消防文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2016年11月30日起,截止到2016年12月1日。每日上午报名时间为9:00至11:30,下午报名时间为14: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集中办事服务中心消防大队服务窗口(人民路与宝云街口南行50米路西)
 
  (三)报名方法
 
  报名时需提交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将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需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核。
 
  (一)体能测试。
 
  1.男性应聘人员测试内容:1500米跑(8分钟以内及格)、跳绳(1分钟70个以上及格)、仰卧起坐(1分钟25个以上及格)。
 
  2.女性应聘人员测试内容:800米跑(6分钟以内及格)、跳绳(1分钟50个以上及格)、仰卧起坐(1分钟15个以上及格)
 
  体能测试全部及格的人员参加笔试考核。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消防基本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根据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面试。自我介绍(特长、优势、个人经历)和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
 
  九、体格检查
 
  通过面试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检查项目为:物理查体、胸透、心电图、血常规、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超声、乙肝五项。体检报告交消防大队审核,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十、政治审查
 
  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政审表,由消防大队相关人员负责走访、调查,到考生所在地居委会(村)、派出所进行政审工作。
 
  十一、公布名单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集中办事服务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由于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二、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最终被录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到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集中办事服务中心领取录用通知书,并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
 
  十三、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8-6682953
 
  十四、桃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
 
  二、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条件
 
  衡水市桃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