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招聘教师82名公告

来源: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16 14:12:32
  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关于2016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本次组织高(完)中、初中、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招聘的原则。按照我区高(完)中、初中、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对教师的需求,确定各学校(幼儿园)招聘人数。
 
  (二)统一组织考试的原则。这次应聘我区公开招聘的教师岗位,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各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考试聘用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
 
  2016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聘新教师共82名。
 
  (一)招聘公办高(完)中学校新教师20名,招聘初中新教师50名,共70名。具体招聘岗位组名称、岗位代码、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详见《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新教师共3名,招聘潮阳区培智学校新教师4名,招聘幼儿园新教师5名,共1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详见《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0年11月28日至1998年 11月28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组)所需的学历、专业、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作出该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4、2015年和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2016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11月28日。
 
  (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潮阳区后溪中学,咨询电话:0754-83600079 0754-88720935。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组)。
 
  4、报名程序:
 
  (1)查询岗位(组),详见《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2)报名及缴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组)的资格条件、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确认符合条件的,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份,下载填写后需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2张,并在“报考人员承诺”亲笔签名。
 
  ②毕业证书、报到证(暂缓就业毕业生或代管人事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管协议)、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户口簿(生源地以大学入学前的户口为依据,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以相近专业报考考生,另须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另须提供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加分申请表》一份。
 
  同时应缴考试费每人45元。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组)的,报考无效并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时应填写岗位(组)名称及岗位(组)代码。招聘岗位(组)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设置。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组)要求专业名称一致,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后面括号内注明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组)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专业目录的,如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其他所需证件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本次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4),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资格初审:报名时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7、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等有关事项,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合格分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命题分为A、B卷。
 
  A卷为招聘公办高(完)中新教师和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新教师笔试用卷;B卷为招聘初中新教师、培智学校和幼儿园新教师笔试用卷。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二是《教育法》、《教师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时间初定于12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一)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并、登分是否有误的,(二)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三)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分。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属上述查分范围,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潮阳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每人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3、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各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2)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组)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组)面试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面试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面试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组)体检人选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组)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考察人选。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拟聘用人员选择具体学校
 
  报考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组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学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使用教育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及潮阳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必须在潮阳区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出区外。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公告期间(11月19日至11月20日)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附件1: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表.rar
 
  附件2: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新教师岗位表.rar
 
  附件3: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汕头市潮阳区妇女联合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