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荆州市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11 13:45:00
  2016年荆州市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是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为积极引进优秀人才,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专业优秀人才5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道路桥梁工程管理人员2名、土木工程管理人员2名,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户籍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管理经验丰富,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5.有进取、创新和敬业精神,能熟练应用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专业要求为道路桥梁工程专业2名,土木工程专业2名,园林绿化或艺术设计工程专业1名。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从事市政、房建或绿化工程管理达3年以上。具有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相应建筑类执业注册资格者优先。


  2.凡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中的1项执业资格者,并从事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管理达8年以上的,可免资格审查程序,直接进入面试阶段,符合条件者,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服从招聘方岗位调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分或处罚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17:30止(正常工作日)。


  2.报名方式:招聘人员须在2016年11月25日17:30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及近期3张1寸免冠彩照到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报名,填写《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中心招聘人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真实证明材料,一经查证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不一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联系人:崔光剑,联系电话:13886601447;报名地点: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29房间。


  3.面试:


  (1)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由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通知考生领取《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招聘面试通知书》。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负责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4.体检与考核:根据面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5.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对拟聘用人员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招聘考核小组研究通过后,确定聘用人员。经考核录用的人员,试用三个月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据《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面议。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