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生教师拟取消事业编制说开去

来源:腾讯财经 2016-11-08 17:38:28
    “同在一家单位,你在这头,我在那头,中间相隔的是待遇和福利的巨大沟壑。”这一句吐槽道出了无数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心头苦。而这一现象终究是要变革的。近日一个在京举办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相关部委官员表态,今年重点要研究编制创新改革,特别是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对相关改革的影响。一时间群情亢奋,纷纷欢呼高校和医院的“去编制化”改革。
 
    如有网民表示,“教育单位,并没有同工同酬,有一些在讲台上工作了三四十年的老教师,也没有享受到公平对待,令人寒心”,也有的表示“单位中有编的人好像进了保险箱,在单位无事可做,无编的人危机意识强,工作勤奋,是有目共睹的事。”不过也有舆论对“去编制化”心存疑虑,担心取消编制会将学校医院完全推入市场,使入学就医成本更加高企。有的则表示,医院、高校取消编制市场化了,那么一切收费也都合法化、市场化了。
 
    在下定论前,我们先来透彻的了解一下编制这个东西吧。首先,编制是什么?按照新华字典的解释,是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当然了字典的解释是不够的,所以MM又翻阅了诸多专家学者的解释,我们通常所说的编制,一般指狭义的编制,即人员编制,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数额及领导职数,在我国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还有一种奇怪的企业编制。
 
    扒一扒各种编制到底是个什么鬼
 
    第一类,“行政编制”,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这类编制是有级别的,如科员、科长、局级等等,也就是说公务员需要走行政级别。公务员,以前叫干部,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部分群体就是大家嘴里经常挂的,国家财政负担,“纳税人养着的”、“吃皇粮的”。公务员编制的待遇最稳定。
 
    第二类,“事业编制”,情况比较复杂,也最具有中国特色。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①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农技站等;②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③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
 
    另外,就事业单位的编制而言,很多部门都是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例如银行,银行是具有企业性质的,但是银行里面的工作人员(除了临时工),有相当部分是事业编制,而银行的领导,从中央到地方,都是组织部门任命的,基本也都是行政编制。上述四种待遇每年增加的生活补贴不同,由大到小,依次是:公务员、全额、差额、自收自支。
 
    第三类,比较特别的“企业编制”,这类编制没有统一的说法,有的学者或官员甚至直接忽略该类编制,因为企业编是在事业单位,但却是体制外的人员。就是俗话说的编外人员。有学者还称,企业编应该是事业编制中自收自支的那一类。
 
    以上三种编制,待遇、地位不一样,这点在很多地方都有体现,一般来说,在体制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中,行政编制地位最高、待遇最好,这里所说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升迁机会。而三者的稀缺程度也是依次递减,行政编制最少、最稀缺,事业编制多。这两种编制很占资源。所以国家严格限制其数量。但事情又需要那么多人做,所以有人戏称,企业编制估计就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搞出来的。
 
    编制的由来,最后一个“计划”
 
    如果按照编制是机构设置及其人员定量的定额这个定义来讲的话,中国编制古代就有,如设六部,每部设一尚书,两侍郎等规定,核定的就是编制。当然,中国古代核定的是领导职数,至于具体工作人员有多少,有标准无硬性规定。据一位辽宁省县级编办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中国的编制管理基本是来源于苏联,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所以有人说,随着国策计划生育的瓦解,编制成为了中国最后一个“计划”。
 
    不过在计划经济时代,虽然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明显,但同一岗位的人员收入无显著差异,采取的是“单轨制”的劳动用工模式。后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提出“要实行合同工、临时工、固定工等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自此,员工身份被切割为“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类型:“编内”人员稳定享有各种福利待遇,“编外”人员劳动关系不稳定,也不享有“编内”的各种福利待遇。
 
    编制只是一个制度,制度本身并没有原罪
 
    经济的转轨必然要配合一定制度来推进,从计划向市场转变的过程当然也需要配套制度,“编内外双轨制”就是其中一个。首先它解决了“大锅饭”、“铁饭碗”类的员工积极性不足的问题、扩大了企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权;提供了大批就业岗位,要知道中国在改革开放后,经历了长达二十多年的劳动力人口暴增时代。正如专家所言,编制本身没有原罪,作为一种人力资源配置、管理手段,编制的定岗、定员、定责、定酬等功能不可或缺。然而往往任何事情走向极致的话,都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尤其是附着在编制上的“特权”导致的“同工不同酬”,这才使“编制”成为人们心中“人人喊打”的制度。
 
    细数“同工不同酬”的“数宗罪”
 
    武汉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曾发布一期对同工不同酬的研究论文,文中列举了用工双轨制带来的问题:①违反《宪法》、《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我国《宪法》着重强调男女间同工同酬,不局限于劳动法律关系或民事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也强调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权力。②阻碍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由于编制数量十分有限,许多高校和公立医院变成一种稀缺资源,于是想来的人员来不了,因为来了没有编制保障;而想走的人又不愿意走,因为留恋编制。这种“瞻前顾后”,无疑会妨碍专业人才的正常流动。③更重要的是,“编制”带来的社会身份的认同差别,影响整个社会的心里感知。由于编内外员工的福利、待遇差别,导致身份差异意识的日益强化,进而造成对所处群体及个体价值产生怀疑和负面情绪。
 
    破除不公才是根本
 
    可以看出,“编制”作为一种机构、人员设置安排的制度,本身有其时代的烙印,改革关键是改变附着在“编制”身上的各种不平等,而不能变了味道。例如最近遭吐槽的,许多企事业单位借“反腐”之名抹去了员工正常享有的待遇、福利。《人民日报》对此发表评论称,反腐败,反的是三公消费,反的是官员的权钱色交易,反的是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的灰色腐败等,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所以,有媒体评论称,“去编制化”应该是抹掉附着在“编制”上的红利,让编制回归管理功能本位,使其不再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更不再因编制有无而存在收入、福利等方面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