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永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 2016-10-24 21:26:51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1名文职人员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凰园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限22-30岁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思路灵活,善于沟通、学习,具有较好的信息搜集、汇总分析能力及撰写能力,文字功底好。会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Excel、Word,有C1及以上驾照,会基本的摄影,文秘等文科专业优先考虑。


  3、在永州市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食宿自行解决。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


  2、报名地点: 凤凰园交警队二楼办公室(12路公交车终点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对审核合格者,通知统一进行面试(当场进行电脑操作及文字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合格的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交警队根据需要,对招聘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者进入试用程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补助1600元。试用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6、签订合同。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永州市东昱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月实发工资3500元、绩效奖金与日常工作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会保险待遇(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联系人: 姚主任


  咨询电话:0746-8225309,18807461993(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