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东营利津县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第二批)

来源:利津县人社局 2016-10-21 21:14:14
2016年东营利津县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公益性岗位共计10个,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利津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能够适应工作岗位;


  (三)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查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情况、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等,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民生热线服务岗位,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40周岁以下女性(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过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10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利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和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1张,背面注明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电话通知相关考生办理改报等事宜。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及考务费40 元(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家庭人员免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具体方式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合同期限为2年,按《利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利人社发【2015】22号)进行考核管理。


  工资报酬180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5623465


  附件:1、2016年利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xls


  2、2016年利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