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扩大事业单位招聘权 优秀人才直接聘用上岗

来源:郑州日报 2016-10-17 21:19:59
   2016年10月,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从“源头”破解高层次人才和县乡基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难。
 
    扩大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权
 
    统计显示,目前,全省现有各类事业单位8万多个,工作人员210余万人,集聚了大量专业人才。长期以来,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统一公开招聘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高层次人才招聘难、县乡基层单位招人难问题凸显。
 
    《意见》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采取统一组织招聘、专项招聘、考核招聘等多种形式,探索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式方法,畅通人才招聘渠道,提高招才引才效率。
 
    三类单位可随时招聘高层次人才
 
    新政规定,今后,我省本科院校、省政府直属科研单位、省属三级甲等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由事业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招聘,招聘结果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也就是说,今后这三类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不再事先备案,可随时自主发布公告、自主开展招聘工作,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可随到随聘,不再受批次、时间限制。
 
    优秀人才可直接聘用上岗
 
    今后,我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短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考核招聘、简化程序等措施。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可不经过笔试,采取直接考察等确定拟聘用人选。
 
    此外,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其资格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设立“特设岗位”,为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基层事业单位可降低招聘“门槛”
 
    今后,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根据实际需求可以合理设置招聘条件,采取适当降低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聘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招聘年龄条件,合理确定开考比例等措施,适当降低基层事业单位进入“门槛”,有效破解基层人才招聘难问题。
 
    为有效破解基层留人难,艰苦边远基层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市)户籍或在本县(市)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聘,可设置一定数量岗位面向当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招聘,从优秀村干部等生产一线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急需人才实行“专项招聘”
 
    今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依据当地实际确定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的层级、范围和程序。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到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统一组织到专业对口的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专项招聘,组织面试、试讲、技能测评等形式的考核测评,提高招聘的精准性和成功率。
 
    严查事业单位“违规进人”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在进一步提高招聘科学性、快捷性的同时,仍将强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的规范、公开、公平、公正。政策明确规定,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为强化监督,我省将对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绕道进人”“萝卜招聘”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记者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