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晋中市祁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13 15:38:00
  2016年晋中市祁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祁县林业局、祁县财政局、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祁县审计局、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祁县统计局、祁县移民办公室7个部门所属8个事业单位共15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条件)。
 
  “服 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6年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 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可直接与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2日至23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8点)
 
  2.报名地点:祁县人民政府院内3号楼三层321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报 名时持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从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由本人填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 4张。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 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 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 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登陆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团县委和县民政局等部门审查盖章。
 
  以上材料均为A4纸格式
 
  实 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 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招聘条件中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但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 70分且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2016年10月28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8点)持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知识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知识(笔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
 
  下午 15:00——17:00 《综合知识》
 
  笔试的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及按岗位排名可在祁县人社局网站查询。
 
  3、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分别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由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进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八、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祁县人社局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4-5222511
 
  监督电话: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354-5223685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
 
  1、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随时关注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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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晋中市祁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祁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