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来源:黄石市人事考试网 2016-09-02 14:07:00
  2016年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之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年龄3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


  4.具有法学或文秘专业,拥有机关文书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无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16日(不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黄石市法制办523办公室。地址:杭州东路1号市政府大楼五楼(人民广场站,乘8路、12路、13路、18路公交车均可抵达)。


  3、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可从本公告下载填写一式两份)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共一张试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政府雇员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基本工资、津贴和保险,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标准缴纳。雇员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发给基本工资。


  市法制办报考咨询电话:0714-6359258


  联系人:袁莹


  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