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恩施州恩施市国家税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恩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6-09-20 13:23:00
  恩施州恩施市国家税务局公益性岗位2016年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人社发[2014]32号)文件要求,经批准,恩施市国家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税服务厅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同时具备)


  1.年龄35岁以下,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市,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或失业一年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女性优先);


  2. 财务会计和计算机专业优先;


  3.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培训、笔试、考察后确定招聘人选。


  四、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通过考察确定后,报恩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起至9月22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将《恩施市国税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544162556@qq.com。


  3、面试。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情况确定面试人员。符合条件的接电话通知后,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参加面试。特殊情况电话咨询:8225178。


  4、培训。面试通过后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期限原则上15天,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培训期间每人发500元生活补贴。培训结束,择优录用4名。择优采取笔试+平常表现,其中笔试70%,平常表现占30%。


  5、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年限3年,满3年无条件解聘,无经济补偿。


  6、聘用后按《恩施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按月兑现补贴。聘用人员发生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市局有权解除合同。


  7、其他要求:报名者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附件:恩施市国税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zip


  湖北省恩施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