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来源: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09-06 17:26:00
  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拟以政府采购服务方式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及条件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协管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写作特长人员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居住在宁德市蕉城区城关(单位不提供住房)。
 
  2.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
 
  3.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服务奉献意识、保密纪律意识,品行端正,尚德守法,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9月8日至9月16日(工作日内受理)。
 
  2.报名地点
 
  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建业大厦三楼310室),联系人:杨晨,联系电话:2805951 2805757。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工作经验证明、报刊发表文章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工作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中国海峡人市场所属“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资正常增长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同类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办理“五险一金”,约1800元/月(有工资逐年增长机制);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申请派遣4名劳务工作人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简历筛选→面试通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用工。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