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大学招聘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09-02 15:00:00
  海南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南大学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实验教辅等岗位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
 
  (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
代码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年龄
要求
岗位要求
ZJ01 农学院
海南省热带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实验员 1 研究生
/硕士
≤35周岁 生物学或作物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且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实验室工作经历。
ZJ02 园艺园林学院
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实验员 1 研究生
/硕士
≤35周岁 理工农学类专业,且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实验室工作经历。
ZJ03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实验室
实验员 1 研究生
/硕士
≤35周岁 机械工程或农业工程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ZJ04 食品学院
实验中心
实验员 1 研究生
/硕士
≤35周岁 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或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非以上专业则须具有2年以上食品相关实验室工作经历。
ZJ05 海洋学院
长江学者团队
实验员 1 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 须有动物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且须曾公开发表与动物实验相关的期刊论文。
ZJ0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与电子政务实验室
实验员 1 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 须有公共管理或行政管理专业学历背景。

岗位
代码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年龄
要求
岗位要求
GL07 南海海洋资源利用
国家重点实验室
科研秘书 1 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 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或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GL08 南海海洋资源利用
国家重点实验室
行政秘书 1 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 人文社科类专业,且须具有1年以上高校管理工作经历。
GL09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管理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 须具有1年以上在高校从事留学生管理或外事工作经历。
GL10 旅游学院 管理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 须有旅游管理或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学历背景,且须具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未满服务期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条件
 
  1.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2.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
 
  3.各岗位具体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及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及要求
 
  ⑴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7日下午18︰00止
 
  (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⑵报名邮箱:hdgkzp@163.com
 
  ⑶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大学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②《海南大学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
 
  ⑷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资格。
 
  ②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大学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海南大学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
 
  ③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最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的格式书写,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
 
  2.现场报名及要求(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⑴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4日
 
  下午15︰00-17︰30
 
  ⑵报名地点: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室)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⑶现场报名须提交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
 
  ①《海南大学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复印件即可)。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从大学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④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有法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按附件3模板格式开具)。
 
  ⑤岗位ZJ05须提供相关论文的佐证材料(复印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或提供教育部查新机构出具的附有论文全文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⑥岗位GL10要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作为留学证明。
 
  ⑦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注意事项
 
  ⑴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⑵应聘人员未按有关要求报名,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⑶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除取消其资格外,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⑷招聘各环节均凭身份证进场。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每个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则本次不能开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与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同时通知资格审查复审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四)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纸质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审查。面试人选须在审查时间内到审查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可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审查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18︰00
 
  (具体时间查看笔试成绩公告)
 
  审查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办公室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12日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具体岗位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岗位依次进行。
 
  面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考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多人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作为第二排名依据。由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单位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学校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人选,一律取消拟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递补说明
 
  拟聘人员中若出现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本年度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附件1-海南大学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海南大学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海南大学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