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营口市老边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营口人事人才网 2016-08-22 14:18:00
  为满足工作需要老边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条件和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3.要求具有司法工作经历的岗位,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司法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转军人报名时需提供复转证明材料。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⑴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7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老边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2.报名方式、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414房间)。联系电话:0417-----3872579


  3.报名要求:


  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每人需交纳考务费100元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信息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各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报考的,退还报名费。


  6.考生报名到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1.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于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拟录用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考核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执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因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人员,在营口人事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老边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营口市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