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黄石港区招聘统计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黄石人事考试网 2016-06-14 14:15:00
  黄石港区招聘统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之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统计工作者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无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 6 月 13 日—  6 月  17 日。


  2、报名地点:黄石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磁湖路29号4楼(磁湖剧院旁,乘2路、6路、9路、14路、20路、37路公交车均可抵达)


  3、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应届毕业生须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报名、2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可从本公告下载填写一式两份)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共一张试卷)。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


  按岗位笔试成绩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按笔、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政审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四、待遇


  工资按30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薪80%计发。


  黄石港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14-3293863


  联系人:涂轩俊


  黄石港区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区发改局:13581288155        联系人:戴晓梦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


  附:1. 黄石港区公开招聘统计工作人员报名表


  2. 黄石港区统计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与待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