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随州市建筑设计院招聘公告

来源:随州市建筑设计院 2016-05-16 13:29:00
  2016年随州市建筑设计院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4】13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要求,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2、热爱城市建设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意识、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从事本专业(或相应专业)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道桥专业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桥梁与隧道专业,35周岁以下;


  2、暖通空调专业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暖通空调专业,30周岁以下;


  3、结构专业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30周岁以下;


  4、建筑专业4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学专业,30周岁以下;


  5、招标代理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招标代理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35岁周以下(代为鼎立公司招聘,聘用合同由鼎立公司签订)。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随州市建筑设计院领取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现场审核报名。


  2、时间安排: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8:00至5月19日17:30。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二寸登记照片2张。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2日上午8:30-11:00


  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地点:随州市建筑设计院


  (二)笔试形式、内容范围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范围:综合应用能力知识、专业知识。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由随州市建筑设计院统一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考生,考生自己也可以在考试一天后直接到随州市建筑设计院办公室查询。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所有人员参加面试。


  (二)发布面试通知


  市建筑设计院于2016年5月24日采用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面试通知后,在面试举行前1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每人控制在7分钟内。


  面试地点:随州市建筑设计院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先前;以上各项成绩都相同时,市建筑设计院组织《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加试。


  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市建筑设计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随州市建筑设计院经济目标责任制》里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


  随州市建筑设计院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