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6-04-28 15:25:00
  2016年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关于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充实环保执法队伍,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构建一个覆盖全域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对辖区生态环境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现由海南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145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至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从事网格化环境监管协管员工作。
 
  一、招聘名额及对象招聘145人,其中网格化环境监管协管员141名,12369环保投诉热线联络员4名,招聘岗位如下图。
 

  二、招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状况良好,口齿清楚,五官端正;
 
  (二)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1年4月18日至1998年4月18日),户籍不限;
 
  (四)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五)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六)三级网格协管员常驻镇(街)、四级网格协管员常驻村(居)委会,会讲海南话者优先,派驻各镇的三、四级协管员,以本镇常驻居民优先;
 
  (七)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等专业技能人员优先考虑(其身高、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待遇: 1、21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险保险、住房公积金); 2、高温补贴(每年4月—10月发放,每月300元)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新达商务大厦1404室(市区内乘4、7、17、18、28、34、37、43、48路公交车至国贸王府大厦站下)。
 
  2、报名要求: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若有)、获奖证书各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1张进行现场填表报名。
 
  3、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5、详情请致电:0898-68514355;0898-68553290;18389676587;
 
  五、特别说明
 
  1、招聘人员由红海公司进行第一轮初试,通过者由红海公司与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共同进行第二轮复试,复试名额按拟聘用人员的1:3以上(含)比例确定;
 
  2、本次招聘的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劳动合同与海南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3、招聘全程由海南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并实施,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监督指导,招聘全程接受全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98-6891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