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南平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补充公告

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3-21 16:56:00
  关于办理2016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分的通知
 
  为确保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如期公布,请报考2016年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待遇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17:30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基层项目合格证书、退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今年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除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其所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即:“大学生村官”计划由当地组织部门出具;“三支一扶”计划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由当地团市(县、区)委出具;服务社区计划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报考南平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直接到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市政府办公楼12层)审核,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直接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