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来源:锦州市公安局 2016-03-28 14:52:00
  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4名辅警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锦州市城镇户口,截至报名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办理就业失业证时间为准)。


  2、零就业家庭(父母都是失业状态且都有就业失业证)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


  4、烈属:相关部门出具的烈属证明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户口本、失业证、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6、自谋职业的军人退役人员:退役证明、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


  *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均可报名。


  7、招聘人员为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


  8、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9、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外官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10、有较高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前科,无不良行为记录,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本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人员为锦州市公安局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其职责是在人民警察带领下维护治安、辅助管理等工作;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着公安机关辅警服装、佩戴辅警标识。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扣除个人缴纳保险后),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古塔区北三里7-4号,市公安局正门对过)


  3、报名时,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各2份;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原件及第1、2、3、4、5、6、7、8、9、10、16页复印件各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携带填写好的《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锦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www.lnjzga.gov.cn《招聘辅警》栏目自行下载)。


  四、招聘程序


  锦州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理论考试(市局下发学习内容范围)、体检、政审及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每名辅警的工作岗位,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注: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垂询


  联系电话:2573011


  附件: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锦州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