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镇宁县新闻宣传中心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2016-02-22 14:58:00
  2016年镇宁县新闻宣传中心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遴选新闻宣传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积极改善我县新闻宣传中心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镇宁自治县新闻宣传中心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遴选名额


  专业技术人员2名


  四、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以下时间计算到2016年2月29日)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1986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形象气质较好,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持有普通话证书二甲以上


  8、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


  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n.gov.cn)网站上发布遴选工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考生须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遴选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


  考生须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镇宁自治县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并仔细阅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将《镇宁自治县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教育系统需教育局审核盖章)后,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信息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交至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月29日9:00-3月2日18:00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新闻宣传中心。


  2.资格审查


  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3.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考生在3月10日9:00-3月11日18:00到报名点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超出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遴选只进行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分为两个环节,一是上镜播报新闻,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二是模拟现场主持,测试成绩占总分的40%,专业测试环节成绩现场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与拟考察人选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专业测试中上镜播报新闻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上镜播报新闻和模拟现场主持都并列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到现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单位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提出拟遴选人员报主管部门同意。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没有合适选调对象的,可以取消遴选职位,由单位党组向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并做好考察人选的解释工作。


  (五)体检


  对考核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调动


  1.公示。拟遴选人员须分别在遴选部门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2.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组织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六、纪律监督


  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1-36222204


  七、政策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遴选工作小组公布有关事项,均通过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n.gov.cn)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851-36233567


  联 系 人:颜成欢


  本次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镇宁自治县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2:镇宁自治县新闻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镇宁自治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